交際費
由 hsh-bookkeeper 在 五, 01/04/2013 - 14:19 發表
交際費依查核準則第80條規定
一、限額計算
金額級距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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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證、藍色申報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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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申報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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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0萬以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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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務淨額 * 1.2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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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務淨額 * 1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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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0萬零1 ─ 4500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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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務淨額 * 0.8% + 36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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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務淨額 * 0.6% + 36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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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00萬零1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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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務淨額 * 0.6% + 126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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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務淨額 * 0.4% + 126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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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0萬以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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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貨淨額 * 0.2%
銷貨淨額 * 0.6%
運輸淨額 * 0.7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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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貨淨額 * 0.15%
銷貨淨額 * 0.45%
運輸淨額 * 0.6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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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0萬零1 ─
1億5000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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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貨淨額 * 0.15% + 15,000
銷貨淨額 * 0.4% + 60,000
運輸淨額 * 0.6% + 3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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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貨淨額 * 0.1% + 15,000
銷貨淨額 * 0.3% + 45,000
運輸淨額 * 0.5% + 3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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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億5000萬零1 ─ 6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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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貨淨額 * 0.1% + 90,000
銷貨淨額 * 0.3% + 210,000
運輸淨額 * 0.5% + 18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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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貨淨額 * 0.05% + 90,000
銷貨淨額 * 0.2% + 195,000
運輸淨額 * 0.4% + 18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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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億零1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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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貨淨額 * 0.05% + 390,000
銷貨淨額 * 0.15% + 1,110,000
運輸淨額 * 0.5% + 18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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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貨淨額 * 0.025% + 240,000
銷貨淨額 * 0.1% + 795,000
運輸淨額 * 0.4% + 18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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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營外銷業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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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外銷結匯收入 *2 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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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外銷結匯收入 *2 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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